時間:2024-04-11 09:18
來源:中國政府網(wǎng)
第三十二條 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生態(tài)保護補償工作中有失職、瀆職行為的,依法依規(guī)追究責任。
第六章 附 則
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。
編輯:王媛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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